![微信截图_20240511103915.png 微信截图_20240511103915.png](/upload/image/20240511/6385102219813511763423321.png)
为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部署,5月10日,红安县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在占店人民法庭召开。院党组书记、院长卢绘参加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业金主持会议,在家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王业金传达学习了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逐项解读了“枫桥式人民法庭”考评指标体系。七里人民法庭、占店人民法庭先后汇报了各自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当前举措和工作计划。参会院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就如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
![微信截图_20240511103931.png 微信截图_20240511103931.png](/upload/image/20240511/6385102221120794066428129.png)
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卢绘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申报创建重大意义,更为主动地融入地方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构建“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兜底”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
二是紧盯任务目标。要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遵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方案》指引,按照6个方面的创建考评标准和20项创建考评指标要求,主动谋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三是深化诉源治理。要积极向地方党委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将“万人成讼率”和“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要加强矛盾前端化解,主动与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单位的对接,提高多元解纷工作合力。要做实指导调解,对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常态化开展法律培训,确保人民调解发挥实效。
四是提升办案质效。要聚焦执法办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深化“程序空转”治理,全面推动纠纷“源头解决”“实质解决”和“一次性解决”。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运用巡回审判、法庭四进、法庭开放日、司法建议等方式,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五是科学谋划部署。要凝聚工作合力,在经费保障、审判管理、人员配备等方面向法庭倾斜。要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对表推进、如期完成。要加强宣传推介,讲好法庭故事,全面展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