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庭长,我们派出所接到一起家庭暴力的警情,报警人是一名男子,因为还涉及到刚满月小孩的抚养问题,所以请你们一起参与调解。”
“好的,我们马上到!”
近日,红安县人民法院占店法庭联合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开展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微信图片_20240813154050.jpg 微信图片_20240813154050.jpg](/upload/image/20241031/6386598322590079782798883.jpg)
“我都跟他有孩子了,他还不愿意跟我登记结婚,连抚养费都不给,那当然少不了要吵架了。”
“何止是跟我吵,你们看看我身上的伤口,都是她抓破、咬伤的,性格这么暴躁,我是不会跟她结婚的!”
法官一赶到现场,就听见二人在跟调解人员诉苦。
原来,张三(男)与李四(女)均是离异人员,2023年6月,二人在网络上相识,后发展成恋人关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两人同居生活期间,经常因琐事争吵。今年6月,李四产下一子,因孩子的问题,二人之间的矛盾冲突更加频繁,多次向派出所报警。
为妥善化解纠纷,避免矛盾升级,法庭联合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了各自的诉求和分歧争议焦点。张三表示,孩子未出生之前自己就多次表示不想要小孩,奈何李四不同意,现在自己无力支付抚养费,也不愿意跟李四共同生活。而李四认为,孩子既已出生,应该要尽力给他完整的家庭,张三应该要承担作为父亲的责任。
在听取双方意见后,法官告知张三,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抚养能力如何、是否共同居住,抚养未成年子女都是父母的法律义务;调解人员也从法理情的角度劝说李四,缔结婚姻需要双方自愿,未来的路还很长,但现在最重要的是将孩子抚养长大。
在多方的积极劝说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孩子暂由李四抚养照顾,张三每月支付李四和孩子的生活费。调解成功后,针对双方在孩子抚养、教育上可能存在的问题,法官单独对双方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告知双方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法官您放心,今天您跟我说了这么多,以后不管我和张三怎么样,这个孩子我都会好好照顾的。” 听到李四临走前的承诺,法官心里的石头才落了地。
今年以来,占店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法庭+”多元解纷模式的探索力度,全力汇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着力构建多元化、立体式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不断提升多元解纷能力和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