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我院法警大队在对当事人进行安全检查时查获一把管制刀具,有效排除了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10时许,我院负责安检的值勤法警对来院的一名男子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男子通过安检门时,安检设备立即发出警报声。法警迅速拦截该男子对其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在其口袋内查获一把锋利的弹簧刀。经盘查询问得知,该男子系武汉市黄陂区姚集大屋畈村翟家冲人,来院立案,自称携带刀具的原因是为了防身。法警在对翟某某讲清当事人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的要求后对其进行了训诫,对查获刀具予以收缴,并对其在法院的活动进行全程监控直至其离开法院。
为保障法院机关安全,我院法警大队时刻绷紧安全防范弦,新年上班第一天,迅速进入紧张工作状态,制定多项措施加强机关安检工作。对出入我院的外来人员严格检查,做到“逢进必检、逢物必查”,严防当事人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法院,有效保障了法院干警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确保了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