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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探索“执破融合”改革,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 民二庭 时间: 2024-09-30 15:22 点击量: 182

9月27日,红安法院顺利召开红安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案是红安法院被纳入全省“执破融合”改革先行试点创建单位以来,由执行部门和破产部门员额法官组建“执破融合”合议庭,联合办理的首例破产清算案件。

“执破融合”是红安法院在司法工作机制上的创新应用,通过打破程序壁垒,充分发挥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和破产程序的拯救、出清功能,让两种程序的优势在破产案件清算处置中双向互促、一体推进、交互叠加、充分释放,从而更好地实现市场主体“挽救”和僵尸企业“出清”,同步提升“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截至目前,执行部门向“执破融合”合议庭依法移送破产审查案件6件,立案受理4件,终局性化解终本案件96件,预期清理债务1.7亿元。

在这起“执破融合”案件中,红安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因与某商业银行产生借款合同纠纷,经诉讼并作为被执行人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查明该公司名下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具备破产条件。经某商业银行申请,“执破融合”合议庭审查后依法裁定受理对该包装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会议中,合议庭宣读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主席的决定,管理人对执行职务情况、债权申报情况、债务人财产情况等进行了汇报,债权人对破产案件办理中的表决规则、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等进行了表决。此案的成功推动是红安法院发挥“执破融合”机制优势,构建执转破常态化机制,突破执破衔接难题的有益尝试。

下一步,红安法院将持续探索完善“执破融合”机制,发挥程序衔接融合的优势,提升破产清算案件的办理质效,进一步健全市场退出和债权人保护机制,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