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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暑弃老人于法院 温情护正义显法威

来源: 红安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19-07-30 09:00 点击量: 1304

       7月26日早,夏日炎炎,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如往常一样按时上班,不料迎来了不速之客:几位中年男女将一名耋耄老人带到立案大厅,七嘴八舌道:“我哥哥凭么事他不养老母亲,立案执行了2个月,还没动静,今天就把老人丢在法院,我们也不管。”
       经信访同志问询得知,老人肖某某,年满89岁,育有四子一女。步入老年后,因子女们互相攀比、互不相让,老人晚景堪忧、朝不保夕,无奈将五子女诉至我院。我院依法判决后,因长子卢某锋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赡养义务,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多方寻找卢某锋,但卢某锋既不露面,又不履行。执行干警多次电话告知,赡养老人不仅是为人子女的责任,也是法定的义务,拒不履行将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卢某锋置若罔闻,还扬言:“我也60多岁了,自己养自己都养不活。法院要抓就抓,无所谓”。执行干警向申请人反馈了该情况。
       自觉履行了法律义务的其他四子女再也难掩心中的愤怒,于是就有了前文所述的那一幕。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方面热情接待来访,为老人递上茶水解暑;一方面向主管执行工作领导反馈。执行局长立即来到信访大厅接待老人,在细致入微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还安排专人照顾老人,谨防老人中暑;并联系县急救中心,以备不时之需。自己则利用午休时间顶着烈日前往老人所在的南门社区,通过社区负责人找到老人定居在县城的几个子女,说明了我院已依法采取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卡等执行举措,结合案情作赡养以及信访法律知识宣讲,对他们将八旬老人弃留在我院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严肃而不失温情的细致工作,使得老人的几个子女认识到错误,表示愿意将老人接回家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