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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新集法庭庭前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来源: 本站原创 时间: 2016-02-03 00:00 点击量: 382

   

21,我院上新集法庭庭前成功调解一起致受害人一级伤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领取到百万余元巨额赔偿款的原告,激动地说:“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感谢人民法院!感谢人民的好法官!”

2015511被告吴某某驾驶县某客运公司所有的大型客车撞到步行的原告祝某某,致祝某某受伤。经鉴定,祝某某伤残等级为Ⅰ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吴某某驾驶的大型客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201614祝某某将县某客运公司、客车承包人宋某某、驾驶员吴某某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本院,要求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0余万元。

本案受理后,上新集法庭庭长程红斌了解到原告生命垂危,急需巨额医疗费来进行救治,迅速向相关院领导进行了汇报院领导十分重视这起案件,指示程红斌从速妥善处理此案。同时,为保证原告的正常治疗,院领导亲赴县卫计局和县医院沟通协调,使原告继续住院接受治疗。考虑到原告的伤情和赔偿额度,为尽快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彻底化解矛盾,程红斌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庭前调解,多次给各方当事人分析案情,释明法律,让当事人明晰了责任划分。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各方达成了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一次性赔付原告损失62万元,被告宋某某在前期支付原告医疗费20余万元的基础上,另一次性赔偿原告损失19.5万元,吴某某、宋某某、县某客运公司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调解协议。考虑到宋某某已负债累累一次性履行给付义务非常困难,为及时保护和实现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对被告县某客运公司做了大量的工作,情法并重。经过不懈的努力,县某客运公司先行垫付了19.5万元赔偿款。至此,该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