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委 托 书
(公民个人用)
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 与我
一案,依照法律规定,特委托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业: 住址: )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主办: 红安县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 红安县人民法院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发展大道 邮编: 438499 鄂ICP备12010191号-1
红安县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