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法院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好2018年度党建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党组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保障党建工作推进。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保障党建工作经费,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全院党建工作情况,确保党建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全院干警、支部党员讲授党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性开展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层层签订党建责任状,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党建工作局面。
四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深化司法廉洁教育,教育干警时刻紧绷廉政之弦。加大司法巡查的力度,审务督查的频度,坚持监督执纪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
五是积极创先争优,突出党建品牌建设。以“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提升队伍六大能力。全面推行“三上四学五岗六制”党建工作模式,促进“传承红色基因,铸就正义法魂”党建品牌建设开花结果。
以上承诺请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红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石卫国
二0一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