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法发〔2021〕27号
红安县人民法院
关于成立金融法庭的通知
各人民法庭、机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王复桥同志分管金融案件审理工作,并成立金融法庭(审判团队),成员如下:
审判长:曾志斌
成 员:李波 吴晟
特此通知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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