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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新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来源: 红安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18-07-05 11:00 点击量: 754

    举行习俗婚礼后,因多种原因,双方一拍两散,两个家庭闹得不可开交。经上新集法庭及主审法官悉心调解,于近日达成调解协议。

    毛某某、黄某某经人介绍相识,按照农村习俗,毛某某多次给付女方现金红包以作彩礼并购买首饰若干。2018年元旦,双方举行习俗婚礼并同居生活。1个月后,黄某某称自己怀孕了,因毛某某患隐疾正在医治,在一次争吵中对怀孕提出质疑,黄某某一气之下回到娘家。后悔不迭的毛某某乘看望黄某某之机,向其赔礼道歉。后毛某某父母亲自赔礼道歉亦无果,就邀请家族有名望的长辈出面,到其家中赔礼道歉,黄某某勉强回到毛家,几天之后的元宵节当晚还是执意提出分手,回到了娘家。此后,毛某某及其父母托媒人、亲戚劝导黄某某家人均未果,复合无望后双方家人为彩礼返还彻底闹翻,若非亲戚阻拦就要拳脚相向、大打出手。毛某某遂诉至我院,请求判令黄某某退还结婚彩金28万余元。

    送达法律文书后,黄某某辩称,原告存在过错,自己也是受害人,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男方给付女方结婚彩礼的现象在当地比比皆是,考虑到案件的典型性,主审法官决定尽最大努力调结此案,既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也解开双方积怨,达到案结事了、倡导社会文明的终极办案目的。庭前即多次通过电话、登门等方式进行协调,打下了良好的调解基础。庭审中,经过当庭举证、当面质证,查清了案件基本事实,也解开了双方此前的诸多误会,双方当事人由走进法庭时的怒目相向发展至心平气和,主审法官抓住调解良机,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引导他们摒弃嫌怨、互谅互让。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达成女方退还全部首饰及分期返还彩礼6.8万元的调解协议,女方当庭退还了男方购买的首饰。诉讼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