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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三个规定”月报告登记制度

来源: 红安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1-06-07 22:26 点击量: 744

  为进一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营造全社会参与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有力促进公正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6月3日,红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三个规定”月报告登记制度。党组书记、院长石卫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从制度规定出台的背景、贯彻落实的重大意义、记录报告的具体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再次学习。同时传达学习5月25日全国法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最高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逐条讨论了结合本院实际制定的“三个规定”月报告登记制度,从内容形式方面进行了一一细化完善。

      石卫国要求,“三个规定”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屏障,我们一是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带头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提高政治站位,坚决遵守“三个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端正态度,不折不扣落实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二是迅速进行“三个规定”的政策宣讲。组织“三个规定”学习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支持度。三是形成常态化记录报告制度,推动“三个规定”严格执行到位。对违反三个规定有关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记录,切实维护“三个规定”法规权威,坚决捍卫廉洁执法司法底线,同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