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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不详 时间: 2013-05-13 00:00 点击量: 486

—2011年11月28日在红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红安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黄明律

各位代表:

我代表红安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结合“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案结事了,有效化解矛盾”为根本目标,狠抓案件质量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切实履行审判职责,发挥司法功能,服务发展大局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6962件,结案7992件(含07年以前旧存)。

刑事审判突出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司法功能。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63件,审结 362件,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8人。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稳定,确保安全。2007年,我院积极配合市中院对汪红庆为首犯的涉黑团伙进行了公开审判,首犯汪红庆被执行了死刑,震慑了黑恶势力。对逐年增长的交通肇事案件保持高压态势。2011年9月,我院依法审结了首例酒驾案件,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耿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二是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集中整顿“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经营秩序”专项行动,对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类的犯罪,做到了快审快结。依法审理了破坏武麻高速和金檀灌区重点工程建设案件3件,对参与滋事的31名犯罪分子判处了相应的刑罚,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三是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重视教育和预防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妥善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在办理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加大调解、和解力度,80%以上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四是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规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民商事审判为化解矛盾,调整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贡献。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496件,审结3599件(含旧存)。我院始终本着“民事无小事”的清醒认识,积极稳妥地审理好每一件民商事案件。一是着力以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为目的,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多做调解工作,力求多调解结案。2010年我院审理的一教师因交通事故致伤成植物人,诉讼标的高达160万元的赔偿案,一雇员被他杀引起的雇员受害赔偿案,两案不仅涉诉标的大,而且法律关系都比较复杂,原、被告双方的矛盾较深,我院均成功调解结案,并执行到位。二是着力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我院审理的原告湖北宏吉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诉耿某等三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耿某等三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继续占据原告的场地,致使招商企业红安县生伦冶金矿产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在依法收购原告的土地后无法进场,经相关部门做工作仍无效果,我院民一庭在受案后,果断采取先予执行措施,责令被告退出了场地,使得招商企业顺利进场。我院审理的陈某等四原告起诉深圳圳宏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解除隐名代理纠纷一案,原告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写上访信,我院依法公正地作出判决,最终促使双方和解,有效的化解了招商企业与我县陈某等人的矛盾。三是着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各基层人民法庭除认真调判所辖乡镇的民商事案件外,还积极主动地以多种方式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

行政审判为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治县起到了独特的作用。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和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9件,其中有62件案件经本院协调,行政单位改变了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申请撤回了起诉,较好地缓解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其他17件案件,本院及时作出了判决。既有力地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较好地保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继续重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共审查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78件,共组织公开听证420人次,严把审查关。

执行工作突出权利人合法利益的真正实现,维护了生效法律文书的司法权威。五年来,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24件,执结1964件(含旧存)。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从行动上切实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破解执行难。一是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体制;二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改变法院孤军奋战的局面;三是规范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的质效及公正性;四是创新和改进执行的方式、方法,采取个案执行与多案统一执行相结合,集中执行与专项执行相结合,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涉执信访率大幅下降。2010年,我院依法判决被告浙江万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郑某保证金110万元的案件,被告红安钧宇纸业有限公司对此款承担垫付责任,该案影响大,当事人多次上访。原告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先后三次远赴浙江,并多次到红安钧宇纸业有限公司做工作,最终促使红安钧宇纸业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该款,有效的化解了矛盾,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1年2月,我院根据县委的决定,成立了以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社会抚养费执行专班, 4月设立了专门负责执行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执行二庭。面对我县超计划生育的严峻形势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复杂局面,我院建立了此类案件“立、审、执”的绿色通道,并将执行二庭的6名干警常年派驻社会抚养费征收大队,与行政执行人员摸爬滚打在一起,与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建立了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的良好互动关系,有效地整合了力量,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司法的功能作用。截止11月17日,全县共计征收社会抚养费1194万元,基本实现了年初的既定目标。

二、多措并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快立案、快审结、快执行。在立案窗口,建立了“一小时立案”的引导诉讼制度,方便当事人立案;在审判阶段,大力适用简易程序速裁,全面开展巡回审理,五年来,我院深入案发地巡回审理600余件。在执行阶段,力争当事人的权利能得到较快的实现。

(二)完善民主司法措施。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发挥人民陪审员对参审案件的审理、调解和监督作用,年均陪审率达45%以上。对12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参审能力。

(三)完善司法公开措施。改变了过去将司法公开局限在公开开庭、公开宣判的作法,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从立案到审判到执行全过程,一律公开进行,做到阳光司法,公开透明。

(四)完善司法救助措施。五年来,我院共减免缓诉讼费49万元,基本缓解了生活困难群众诉讼难的问题。2010年底,在县政府的支持下,首次向符合救助条件的14案18名申请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67848元。

(五)完善信访维稳措施。不回避矛盾,不上交矛盾,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提前做好涉法信访事件的防范工作。坚持院领导干部带头开门接访,强化法官首问责任制,涉法信访案件逐年下降。五年来共接待来访1300人次,处理来信210件次。

(六)完善审判延伸工作措施。结合“三项重点”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回访帮教工作;倡导法官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以案说法,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指导,推进诉调对接。

三、抓管理、带队伍、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抓好审判管理,是搞好审判的制度保障;抓队伍建设,是搞好审判的组织保证;加强基础建设,是搞好审判的物质基础。

(一)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高案件质效

近年来,为了提高审判工作质效,我院狠抓了审判管理工作,专门制定了上下班纪律抽查制度,案件审限督办通报制度和案件文书质量通报制度及案件评查制度,使案件质效有了明显提高。

(二)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警素质

1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和“三万”活动,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公平正义意识。积极推进“治庸问责”和“警风警纪整肃”活动,认真查找、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了队伍的整体形象。

2、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提高了干警的廉政素养。

3、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开示范庭和学术论文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法律适用能力、调解能力、群体性纠纷的协调处理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能力。

五年来,我院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果:2007年,院党组被黄冈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班子建设先进单位”;全院受到省、市、县表彰的单位有21个,个人有56名;共有26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统一考试;有8篇论文被省市评为二、三等奖,5篇文书被省、市法院评为优秀文书。副院长李国彬同志在今年7月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优秀党员”。

(三)加强基础建设,着实改善办公条件

“十一五”期间,我院通过争资立项,新建了七里坪人民法庭,八里人民法庭办公楼,永河人民法庭办公楼正在筹建之中。2009年又积极争取国债资金筹建审判大楼。

按科技化、信息化办公的要求,我院已建成内外网,审判员每人配备了一台电脑;购置了安检设施,办公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离人民群众的希望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为民司法的观念不牢,为发展服务的意识不强;审判效率不高,执法不严,少数干警素质不高;审判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院将进行认真的整改。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依法监督,离不开政府大力支持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红安法院全体干警,向关心和支持我院工作的各级组织、各位代表、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下步工作打算

2012年,我院工作总体指导思想是: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和落实我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调适社会心态,应对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秩序”工作,全面履行我院审判职能,为切实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尽职尽责。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要始终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分析、解决问题,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防止和避免因机械办案而导致矛盾激化。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六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和整顿“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经营秩序”专项行动的要求,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以妥善化解矛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以提高执行率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进一步造就清正廉洁、文明公正的审判队伍。以思想政治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把法官队伍打造成为我县各项事业发展的建设者和保障者。以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为根本,认真开展“四学三转三立”和“五治五树”活动;结合“六考”综合考评和“治庸问责”的相关规定,完善和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司法腐败的制度。

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改革,进一步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在完善管理机制上下工夫,向管理要质量和成效。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完善审判、执行工作的综合考评体系。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创新便民举措。积极探索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丰富司法为民内涵。要继续完善导诉、接访、处理、督查工作机制,推行审判贴近群众的司法为民举措,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对抗,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基础建设和改善办公条件,进一步提高办公科技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争取较快完成审判大楼建设工程,新建杏花、永河、觅儿、占店、华河、上新集六个人民法庭办公楼。配全配优办公设施,着力改善办公条件。

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始终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依法独立审判的根本保证,坚持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针对法院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庭审的组织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虚心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实现接受监督的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红安县人民法院将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开拓创新的锐气,努力搞好各项工作,为我县的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把我县建设成为全国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强县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