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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事故致损害 法庭调解抚伤痛

来源: 红安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19-04-27 11:00 点击量: 980

    一起事故8人受伤,市委书记作重要批示。4月24日,上新集法庭对该8起纠纷全部调解成功。及时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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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11日,王福某、韩某等7人搭乘王建某驾驶的客车,驶至红安县二程镇某路段时,车辆因紧急避险与公路左边防护栏碰撞后侧翻,造成司机及多名乘客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王建某和另外两名伤者分别构成10—8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客运司机王建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该事故引起市委刘雪荣书记的重点关注,于事故发生当天作出重要批示。这8起案件既是党的重托,也饱含着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伤者亟待救治,急需赔偿款项,若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判决、执行,则周期较长。为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新集法庭制定了以保险公司为突破口,尽力以调解方式将纠纷导入定纷止争“快车道”的纠纷解决方案。在充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客运公司、保险公司与8名伤者进行调解。经过主审法官摆事实、释法律、讲道理,各方就赔偿数额分别达成共识,最终达成了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8名原告经济损失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