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七一”是中国共产党95周岁生日,所以今天,长安君带你回顾革命时期红色司法的脚步。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起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党先后建立了八个具有代表性的司法机构,每一个都有自己独特的历史——
新民主主义革命,党法制建设的“最早尝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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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港大罢工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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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港罢工委员会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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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行工人大罢工的通告书)
1925年6月到1926年10月,16个月,478天,省港大罢工不仅点燃了中国人民的革命激情,也在中国法制建设的历史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罢工期间,罢工委员会非常重视法制建设。首先,为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及其职权范围,罢工委员会设立了法制局,负责制定各部门的组织法则,以及草拟与罢工有关的各种章程条款和法规,由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监督实施,在理论上确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其次,为了依法惩办破坏罢工的工贼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维持罢工秩序,罢工委员会成立了会审处、纠察队军法处和特别法庭等司法组织,并在司法实践中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公开审判、上诉和案件复核等司法原则和制度。这些是我党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建设的最早尝试, 也是省港大罢工能够取得巨大胜利的重要原因之一。
党史上第一位女庭长,来自哪家法院?
![微信图片_20210306142804.jpg 微信图片_20210306142804.jpg](/upload/image/20210306/6375063771672901738411380.jpg)
(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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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坪革命法庭审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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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3月18日,以董必武等共产党员为主体的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决定颁布《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图为《条例》原件)
1927年4月,经董必武指示,七里坪革命法庭成立。这个被称为“中国革命第一法庭”的七里坪革命法庭,在当时的管辖黄安(后更名为“红安”)县城以北几个区,抓捕任务由农民协会自卫队和工人纠察队完成,革命法庭依照《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公开审判。对于罪大恶极需要处决的土豪劣绅,报县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核准后执行。
不得不提的是,这里产生了党革命史上第一位女法官烈士闵桂丹,1932年7月,她曾签发处决反革命罪犯的“黄安县苏维埃政府革命法庭布告”。
1927年7月15日,汪精卫背叛革命,1928年3月,七里坪革命法庭停止活动。随着1931年底,红四方面军在七里坪诞生,七里坪革命法庭更名为红安县革命法庭,在原址获得了新生。1932年10月,红四方面军实行战略转移,革命法庭也随军撤出七里坪。
“自带干粮”、“日着草鞋”的干部来自哪家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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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区最高法院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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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区最高法院审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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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区最高特别法庭判决书)
苏区时期的司法实践,既塑造了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也为公正、为民、廉洁等司法价值观奠定了基础。
苏区司法机构由中央司法部、临时最高法庭、苏区最高法院审判法庭、最高法院、最高特别法庭、地方裁判机构、军事裁判机构组成,司法审判工作建立了两审终审、合议、陪审员陪审、公开审判等制度,开创了人民司法工作的先河。“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着草鞋干革命,夜走山路访贫农”。苏区各级审判干部一手拿枪,一手审判,不论职务高低,都把自己当做工农群众的“公仆”,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与群众“有盐同咸,无盐同淡”,真正体现了苏维埃审判干部“人民公仆”的本色。
“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哪家法院诞生?
![微信图片_20210306143033.jpg 微信图片_20210306143033.jpg](/upload/image/20210306/6375063784631844494981400.jpg)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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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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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文件)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于1937年。13年间,8次搬迁,7处旧址,先后经历6名院长。直至1950年1月,才随着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撤销而撤销。13年动荡岁月,没有中断陕甘宁边区的红色司法基因。
在这一时期,法官深入调查、就地办案、巡回审判、调判结合、重事实、讲证据等审判方式,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其中以当时兼任陇东分庭庭长的马锡五为典型代表,其审判方式被命名为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加强红色人民司法的队伍建设,法院建立法官学习制度,要求每天2小时集体学习业务,并开设审判业务培训班、在职法官轮流培训等,还要求各县所有裁判员、检察员、书记员习作法律论文,并进行检查评比等。
“人民调解制度”由哪家法院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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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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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9月,院长浦化人亲笔签发的一份复合死刑执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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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8月17日,《新华日报》刊发对浦化人的采访报道)
烽火连天,红旗漫卷。1941年9月1日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正式成立。司法服务抗战,是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的主线。肃清汉奸,实行锄奸政策,是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任务。此外,教育感化也是一项重要工作,由于感化教育方针落实到位,太行区的犯罪活动日渐减少。
人民调解制度从这里发展而来。以保护抗日的人民,改良工农的生活,保障抗日人民各项自由权利为出发点,晋冀鲁豫边区高院实行保护人民、便利人民的司法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如火如荼。调解和巡回审判,可以及时解决纠纷、促进生产、安定秩序,因而颇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哪家法院率先“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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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地方法院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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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地方法院召开公审大会,判处暗杀李兆麟将军的国民党特务闫钟章等死刑。图为公审大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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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9月哈尔滨地方法院召开第一次公审大会,当场判处组织武装暴动的反革命头目姜鹏飞、李明信死刑。图为公审大会现场)
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正式建立人民政权,成为全国解放最早的大城市。同年8月23日,哈尔滨地方法院建立。中国共产党在哈尔滨解放区政权建立之前,只有农村根据地的司法管理经验,于是哈尔滨解放区成为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和民主政治的试验田。
作为在全国解放的第一个大城市建立的人民法院,哈尔滨地方法院建立后,立即投入了同国民党反动势力和日伪残余势力颠覆破坏活动的斗争,将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到1949年,共审理这类一审刑事案件4808件,共判处犯罪分子1511人。总结出携卷下基层、就地调查、就地审判、巡回审判、公开审判、注重调解、简化诉讼手续等便利人民群众、联系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的诉讼程序和制度。
1948年,“哈尔滨地方法院”改称为“哈尔滨特别市法院”。1949年,改称为“哈尔滨市人民法院”。1955年,改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新中国司法事业做出可贵的探索。
中华大地第一家“人民法院”是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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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人民法院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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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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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人民法院判决书)
1948年9月26日,华北人民法院在河北省平山县王子村诞生,1949年2月迁址北平(北京)。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于1949年11月1日启用印信正式办公,作为最高法雏形的华北人民法院走完13个月短暂而光辉的历程。
华北人民法院首次明确定位了法院的人民属性,使“人民法院”的称谓第一次在中华大地上出现。华北人民法院确立了审判工作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司法理念,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明确人民司法工作方向,创造性开展工作,确立了时至今日仍有重要借鉴意义的分级审理、刑事复核、诉讼调解等7项司法制度,审理和复核了大量刑事、民事案件,调解处理了大量民间纠纷,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砸烂旧法统,建立新秩序”的是哪家法院?
![微信图片_20210306143450.jpg 微信图片_20210306143450.jpg](/upload/image/20210306/6375063810282969558241139.jpg)
(北平市人民法院旧址)
![微信图片_20210306143513.jpg 微信图片_20210306143513.jpg](/upload/image/20210306/6375063812516893473372982.jpg)
(王斐然<后排右二>与聂荣臻<前排左三>等人的合影)
![微信图片_20210306143531.jpg 微信图片_20210306143531.jpg](/upload/image/20210306/6375063814321816641365272.jpg)
(1949年党员关系介绍信)
![微信图片_20210306143554.jpg 微信图片_20210306143554.jpg](/upload/image/20210306/6375063816660260754907195.jpg)
(王斐然被任命为北平市人民法院院长的训令)
砸烂旧法统,建立新秩序,这是建国前的北平市人民法院的使命。1949年2月5日,以王斐然为首的第一批接管人员进驻北平地方法院。次日,北平国民党各法院的印章停止对外使用,旧法人员一律解职。3月18日,北平市人民法院正式成立。4月1日,审判工作正式开始,北平市司法事业从此开启新纪元。
新中国成立前后,北平市人民法院严惩了大量破坏革命秩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案件,例如,判处小红门地区大恶霸双德立死刑,对10名囤积拒售、高抬粮价的奸商判处有期徒刑等;对摒除旧社会糟粕、解放妇女做出了重要贡献,封闭全市224家妓院,逮捕老鸨、领家400余人;在收缴“逆产”(汉奸、敌伪、战犯及特务的财产)中发挥重要作用,负责从法律上对“逆产”进行确认,并判决没收。
在刑事审判中,北平市人民法院逐步探索并规定了主要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1949年制定《刑事案件处刑标准草案》。在民事审判中,北平市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处理各种民事案件标准草案及处理原则》。在审判实践中,北平市人民法院大胆创新,探索了不少沿用至今的制度,对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