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来源: 湖北日报 时间: 2021-03-03 12:48 点击量: 1181

湖北日报讯(记者袁超一、通讯员程顺英)近日,红安县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被全国普法办确定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月1日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授牌交接仪式,向黄冈中院和红安法院转授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铜牌、证书及相关文件。据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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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迄今获得的第三个国字号荣誉。

七里坪革命法庭系我党历史上建立时间最早、内部机构最健全、审判程序最规范、影响范围最大的革命法庭,为“中国革命第一法庭”。

1924年,董必武指示成立七里坪革命法庭。首任法庭主席为张南一,法庭人员全部由优秀共产党员组成。1928年3月,法庭主席张南一由于叛徒出卖而被敌人杀害,七里坪革命法庭被迫停止活动。1930年2月,黄安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在法庭原址设立了新的黄安县革命法庭,审判重点为破坏鄂豫皖苏区生产建设的反革命政治犯、经济犯。

1931年11月7日黄安县更名为红安县,黄安县革命法庭也随之成为红安县革命法庭。法庭主席由县苏维埃政府主席闵丹桂同志兼任,审判类型从单一的刑事案件,扩大至民事案件。

1932年10月,革命法庭随红四方面军撤出七里坪。红军长征后,留下来的党组织继续用革命法庭的名义惩治凶顽,极大地打击了反动派的嚣张气焰,鼓励着革命群众的斗志。解放战争时期,成立了红安县人民政府法庭,由时任县长马友才兼任庭长,直至全国解放。

1988年1月,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被国务院列入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将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命名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2020年12月,全国普法办将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