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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占店法庭成功执结两起涉民生积案

时间: 2017-05-12 10:48 点击量: 410

在“春季围猎”专项执行活动中,我院占店法庭通过司法拘留“老赖”,成功化解两起被执行人系亲叔侄的执行积案。

申请执行人邓某某与程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法院判决程某某应赔偿邓某某166901.11元。申请人邓某某因此次交通事故导致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由于申请人家境困难,且伤残在身。执行干警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自2012年5月7日立案执行起,多次上门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但收效甚微。

程国某与程志某(系程某某侄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于2015年4月23日立案执行,占店法庭曾于2016年5月27日依法对被执行人程志某进行司法拘留。因程志某听信其叔程某某“法院拘留不算什么”的话,至今分文未履行。

在“春季围猎”专项执行活动中,占店法庭将两案做为重点案件,经过认真分析梳理,决定转变执行思路,以程某某为突破口,灵活把两案合并起来做双方工作。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对“老赖”程某某进行了司法拘留。同时告知程志某,法院已将其叔父程某某司法拘留,要求其迅速履行执行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或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使程志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找到申请人程国某履行了赔偿义务。被执行人程某某尽管再次被拘留,态度仍十分顽固,不肯配合执行。占店法庭通过村书记联系到被执行人程某某的家属,告知其法院已将程某某拘留,希望他们作为家属积极为程某某想办法履行赔偿义务,第二天,被执行人程某某的家属在凑齐部分款项后,主动与申请人邓某某达成了执行和解。至此,两起执行积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