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刚刚收到了老张的汇款,这笔钱我等了几十年,真是太感谢您了……”前几天,收到还款的老陈第一时间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颤抖的声音难掩激动。
故事还要从一笔跨越32年的借款说起。原告老陈与被告老张是同乡好友,1994年,老张先后三次向老陈借款,借款金额共计1万元,老张也出具了借条作为凭证。此后三十多年间,老陈多次向老张索要借款,老张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老陈将老张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跨越三十多年的借款之结,该如何化解?考虑到两人是相识多年的朋友,且都对借款事实无异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杏花法庭法官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然而,90年代的1万元和现在的1万元购买力完全不同,期间的经济环境、利率政策等均发生了巨大变化,且案件时间跨度大,涉及诉讼时效等法律问题,使得这起案情看似并不复杂的案件充满了不确定性。承办法官查阅资料,进行充足调研,提前梳理好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调解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
“当年我是相信他才多次借钱给他,没想到三十几年过去了,一分钱都没还给我,真是让人心寒……”调解现场,老陈因老张逃避债务的行为心生怨气,老张也自觉愧疚一言不发。为避免激化矛盾,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既讲法理也谈情理。
“没钱可以商量着慢慢还,但决不能把没钱当做逃避义务的借口,这个做法坚决不可取。”“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一味僵持也解决不了问题,您说是不是?”一方面,承办法官向老张释明法律规定,借条作为关键证据效力明确,还款义务无法逃避;另一方面也积极劝导老陈放下芥蒂,共同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承办法官向二人详细解释了借款期间的经济形势变化、相关政策调整等内容,并就双方的差异诉求和矛盾分歧进行充分地释法明理,经过多次协调沟通,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老张分期向老陈偿还借款本息共计5万元,并将退休工资银行卡交由老陈保管,直至借款清偿为止。
“做人要讲诚信,一定要按照协议按时还款,案子早日了结对你们双方都好。”协议签订后,承办法官语重心长地告诫老张,他郑重地点了点头。前阵子,老陈传来好消息,老张分期偿还的第一笔款项已经到账,老陈多年的心结正在慢慢解开。
“很多案件解‘法结’不难,更多的是要把当事人的‘心结’打开,道理讲通了,矛盾纠纷也就解决了。”承办法官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