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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执行二庭高效执结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

来源: 本站原创 时间: 2015-01-26 00:00 点击量: 301

   

121日,我院执行二庭仅用三天时间成功执结沈某某等21名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31月,沈某某等21名农民工到县高桥镇某砖厂打工,20148月底,该砖厂拖欠民工工资123533元未支付。沈某某等民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举报后,经县人社局介入处理,该砖厂仍拖欠工资37723元未支付。县人社局对该砖厂分别作出支付21名民工工资的处理决定和罚款18000元的处罚决定。该砖厂收到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自觉履行规定义务。春节临近,民工们心情急切,多次到县信访局上访,县人社局遂申请我院强制执行。

该案受理后,分管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执行二庭务必做好21名民工的安抚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尽快执结此案,避免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执行法官在各个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无果后,迅速找到该砖厂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向其讲明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敦促其自觉履行给付义务。王某某表示拖欠民工工资系资金周转困难,恳请法官做民工的工作缓一缓或以货抵款。执行法官立即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劳资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当场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