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教育整顿】红安法院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

来源: 红安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1-06-10 22:49 点击量: 85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工作部署,提升党政机关干部对违法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营造公正司法环境。6月9日,红安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红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卫国在县政府会议室进行“三个规定”宣讲,县委办常务副主任李国彬主持会议,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文胜、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组组长潘志新列席会议。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等10家党政机关共计77名干部参与宣讲会。

image.png


      会上,石卫国院长围绕“三个规定”制定的背景及重大意义,适用对象、主要内容、围绕“三个规定”我省建立的相关制度和机制、以及中央近期工作要求本市数据和案例报告情况、结合我市汪治怀等人典型案例,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进行系统讲解,并介绍了红安县政法系统在整治违反“三个规定”的相关情况,进一步指出我县在整治此问题上的决心之强、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呼吁在场干部要在防止干预司法上筑牢思想防线,勿触司法底线。宣讲报告思想深刻、观点鲜明,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对学习落实好“三个规定”,扎实推进好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image.png


      

      宣讲会指出,当前,“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一是加强思想认识。政法各部门要在全县迅速掀起学习宣传“三个规定”的热潮,全方位开展“三个规定”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三是加大执行力度。为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会议还组织参加宣讲活动的77名领导干部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通过本次“大宣讲”及公开承诺行动,进一步提升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知晓度,全面掌握“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