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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度、快反应、制抗法 再助外省法院安全扣押挖机

来源: 红安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19-03-02 11:11 点击量: 600

    2月28日,我院执行团队科学调度、快速反应、现场释法,制止住半途杀出的抗法者,成功协助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扣押一台位于我县境内的挖掘机,在协助外地法院扣押大型标的物的荣誉薄上再添闪耀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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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下午近四时,执行局接待了4位着法院制服的特殊来客,为首者出示执法证件,自我介绍他叫宋旭,系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执行干警,请求我院协助扣押一台挖掘机。据悉,我县高桥镇、七里坪镇农民王某某等4人拒不履行该院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该院依法作出了冻结王某某等4人存款人民币24万元,或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的执行裁定书。拟对王某某等4人共同租赁的挖掘机采取扣押强制措施,因该财产长期被王某某等4人在我县境内投入挖掘作业,故请求我院协助执行。

    执行局局长朱坪立即指派执行业务娴熟、实战经验丰富、曾协助安徽省肥西县法院成功扣押挖掘机的执行局副局长余军剑负责此次协助执行任务。在快速定位出执行财产所在地,考量扣押大型标的物的技术困难及地处乡村可能面临的执行风险,针对性制定执行预案后,余军剑迅速带领3名执行干警与宋旭一行驱车赶至挖掘机所在的城关镇曹门村,拉起警戒线,向现场村民宣读了执行裁定书,宣布了执行纪律。在将挖掘机装车驶至村中心位置时,一名仓促赶来的男子拦在执行车辆前,大喊:“这辆挖掘机是我开的,你们要扣押的话,必须经过我们老板同意。”余军剑当即向该男子阐明法律规定以及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面对义正辞严、正义凛然的执行干警,该男子败下阵去,自动离开执行现场,围观群众见状四散离去。为确保执行安全,执行干警一路将宋旭一行护送至高速公路入口方才返还。

    在协助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既讲政治、顾大局,充分发扬了“全国法院一盘棋、合力攻坚执行难”的团队精神;也讲方法、保安全,切实展示出过硬的职业素养、良好的精神风貌,得到前来求援的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执行干警的一致赞誉。他们与我院执行干警依依惜别,互留联系方式后,带着执行战果踏上了归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