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人民法院
关于复制推广全国改革经验、全省先行区经验的实施方案
各人民法庭、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营商办、市营商办关于复制推广全国全省典型经验的工作指示,今年本院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根据责任分工,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复制推广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到典型经验产生地考察学习、了解具体做法,其他责任部门积极配合,于6月底之前完成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国内一流水平,对标全省先进标杆城市,进一步发挥红安法院在办理破产、保护少数投资者、执行合同三项指标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时间和经济成本,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市场出清中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实现办案电子化、信息化;进一步节约解决商事纠纷的耗时和费用,实现胜诉即退费,方便当事人,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推行“胜诉即退费”改革
先行区:硚口区、襄州区、荆州区、京山市、咸丰县。
复制推广主要内容:简化当事人审批程序,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退还胜诉方预缴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胜诉方自愿承担或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先行区经验参考(以硚口区为例):坚持“一次、全案、全额”的标准,主动向胜诉方退还诉讼费用。办理流程上,集成微信扫码、人脸识别、网上审批等数字功能,搭建“一码通办、一键通办、一网通办”应用场景,实现材料简、时间短、环节少。监管体系上,从案件受理到移送执行环节,设置系统标识、生效登记、强制校验等16个监控节点,实现底数清、情况明。费用追缴上,构建“通知催缴+核查反馈+专项登记”移送执行闭环,实现应收尽收、应退尽退。
牵头领导:吴志刚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
责任人:李丹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二)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程序
先行区:宜城市、枝江市
复制推广主要内容:企业破产案件中因债务人资料缺失或第三方机构(如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不配合竣工验收等情形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经住建部门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安全鉴定合格后,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牵头领导:王业金
牵头部门:民二庭
责任部门:民二庭
责任人:陈峰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三)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
先行区:青山区、宜都市、大冶市、东宝区、宣恩县
复制推广主要内容:建立破产案件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机制,原则上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通过快速审理机制,简化破产审理程序,可采用一年内的专业审计、评估报告,不另外委托专业机构审计、评估企业资产,节约破产成本,压缩办案周期。破产债权人大会表决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传统的现场表决调整为更加便捷的书面、电子、传真等表决形式。
先行区经验参考(以青山区为例):建立“预审查”工作机制,立案审查时即启动案件繁简分流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一律适用简易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审判时通过“串联”变“并联”形式,优化破产审理流程,要求管理人将财产管理、变价、分配方案以及破产程序终结后可能追加分配的方案一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依托线上平台送达文书、召开债权人会议、拍卖处置资产、提高办案效率,节约破产程序费用,公告费用占破产成本为零。对批量受理的破产案件集中选任管理人、审计、评估机构,降低破产费用支出,助力“僵尸企业”迅速出清,使案件办理时长缩短50%。
牵头领导:王业金
牵头部门:民二庭
责任部门:民二庭
责任人:陈峰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四)推动执行一站式办理
先行区:汉阳区、江义区、当阳市、监利市、钟祥市、安陆市、巴东县
复制推广主要内容:建立执行事务中心,加强执行事务集约化、流程化管理,提升执行质效,实现涉企执行案件事务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推行执行流程信息公开,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每一个执行措施执行行为完成的同时,将信息全程公开并向当事人予以推送,让当事人及时知晓执行案件进展。
先行区经验参考(以汉阳区为例):创新“场景化”执行模式,升级“周二之约”执行事务中心,构建执行立案、速查速控、接待约谈、案款发放、信息公开、信访接待、终本恢复7个“一站式”场景,对外实现当事人办理执行“一件事”只进一门、只跑一地,对内有效提升执行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形成以一站式场景为“点”,带动执行整体“面”提质增效的新格局,打造出“执行一站式办理”的汉阳样本。
牵头领导:王复桥
牵头部门:执行局
责任部门:执行局
责任人:曾志斌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五)加强庭审记录改革
先行区:武汉经开区、沙市区、沙洋县、广水市
复制推广主要内容:实现庭审同步语音转换,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同步归档。对电子卷宗的技术加工、深度分析和挖掘,实现对办案全流程的支持和服务,大幅度提升法官办案水平和效率。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拓展阳光司法范围,进一步为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律师参与诉讼提供线上服务,减轻人民群众诉累,提升法院诉讼服务水平。通过电子卷宗的流转和应用,实现案件审理的全程留痕和科学管理。
牵头领导:吴志刚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李丹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六)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
先行区:谷城县、秭归县、十堰市、麻城市、恩施市
复制推广主要内容:对预重整、重整、和解等案件采取删除失信信息、消除不良记录、移除异常经营名录等方式修复重整企业信用,使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化运行。
先行区经验参考(以十堰市为例):将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分为纳税信用修复、工商信用修复、司法信用修复和金融信用异议处理等4个方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以1+2+3+4+N的共享机制为依托,为具备重生价值的企业提供司法支持、信贷优惠、税务政策,争取市场激励。结合企业实际量身定制“一企一策”,精简办事流程,加强信息动态共享,逐步推动信用修复“一网通办”,依法及时把信用“试金石”转化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做好破产重整、和解工作“后半篇文章”。
牵头领导:王业金
牵头部门:民二庭
责任部门:民二庭
责任人:陈峰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七)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先行区:枣阳市、丹江口市、江陵县、鹤峰县
复制推广主要内容:探索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由地方人民法院定期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向推送给政务诚信牵头部门。政务诚信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推动有关单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先行区经验参考(以丹江口市为例):狠抓“涉政务诚信案件”立案、诉讼、执行关键节点,构建多部门一体化数据共享处理平台,实现案件协商协同协办。在建立涉诉政务诚信档案信息库基础上,按履行程度等由低到高设置“绿、蓝、黄、红、黑”五色信用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对公职人员提前提示与风险告知,要求其主动配合传唤、报告财产、配合调查等义务,与纪委监委、发改、涉案单位建立失信联防、失信联督、失信联惩等11项联动配合机制,实现了政务失信风险源头预防。
牵头领导:王复桥
牵头部门:执行局
责任部门:执行局
责任人:曾志斌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八)强化对审判执行案件数据信息与政府网格化数据的共享对接
先行区:东湖高新区、老河口市、西陵区、枝江市、鄂城区
复制推广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网格化数据共享及深度利用,在综治网格平台开发网格化协助送达小程序,实现送达方式智能推送、送达难度智慧判断、送达情况实时反馈、送达质效自动统计等功能。
先行区经验参考(以宜昌市西陵区为例):与宜昌市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和“宜格服务”等政务平台共享对接,线上及时获知当事人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主动抓取当事人无法提供的立案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老大难”,线下在网格员协助下“上门找人”,实现线上与线下送达执行一体推进。通过区矛调中心与“社区e通”对接,靠前化解矛盾纠纷,完善“法院+N”诉调对接机制,减少案件增量。将失信建议推送给社区,纳入全市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实行积分管理,形成失信惩戒社会合力。
牵头领导:吴志刚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李丹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九)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
复制推广主要内容:建立破产财产在线查询系统,通过线上摇号系统指定管理人,实施管理人扩容计划。允许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查询有关机构(包括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税务、市场监督、社保等部门和单位)掌握的破产企业财产相关信息,提高破产办理效率。允许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推荐破产管理人,并由人民法院指定。
牵头领导:王业金
牵头部门:民二庭
责任部门:民二庭
责任人:陈峰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十)推行“四案四分”模式破解执行难
复制推广主要内容:复制推广巴东县“四案四分”流水线执行新模式,高质高效打击拒执犯罪,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将执行中的事务性工作归集办理、集约办理。推行立案分块、办案分段、结案分流、全案分控的“四案四分”执行模式。
牵头领导:王复桥
牵头部门:执行局
责任部门:执行局
责任人:曾志斌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典型经验复制推广顺利进行,由营商办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切实承担本部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狠抓落实。
(二)强化督办检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职责使命,采取“月调度、季督办、年评价”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建立督办检查、问题整改机制,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及时督促整改,形成工作闭环。
(三)加大创新力度。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对标先进找差距,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刀刃向内,攻坚突破,优化服务做加法、优化流程做减法,创造更多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让市场主体有更多获得感,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创业面临的困难。
(四)营造浓厚氛围。统筹用好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精准宣传,广泛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举措、进展和成效,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