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三、 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四、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 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人民法院是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本院负责审理红安县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及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和公民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等10个职能机构,下辖杏花法庭、七里法庭、华河法庭、永河法庭、占店法庭、上新集法庭、八里法庭、觅儿法庭等8个基层法庭。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为3813.59万元,无上年结余(转)资金预算,比2021年增加38.89万元,增加1.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3.59万元,其他收入为0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为3813.59万元,比2021年增加38.89万元,增加1.03%,其中:公共安全3621.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2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为3813.59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38.89万元,增加1.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和信息化运维需求,增加相关预算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813.59万元,比2021年增加38.89万元, 增加1.03%。
2.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13.59万元,比2021年增加38.89万元, 增加1.03%。其中:公共安全3621.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2万元。
3.财政拨款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和信息化运维需求,增加相关预算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813.59万元,比2021年增加38.89万元, 增加1.03%,其中基本支出3115万元,比上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减少63.01,减少1.98%;项目支出689.59万元,比2021年增加101.9万元,增加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和信息化运维需求,增加相关预算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115万元比上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减少63.01,减少1.98%,其中:
1.人员经费28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万元。人员经费与上年持平。
2.日常公用经费27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70万元,资本性支出1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2021年减少63.01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在年初预算时本着节约的原则安排预算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1万元,较上年下降63.01万元。其中:办公费9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福利费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是8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万元,增加38.98%。具体情况如下:1.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11.11%。主要原因是我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4万元,比上年增加24万元,增加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比上年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更新两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5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2年我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1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6.51万元,主要原因是货物类和工程类采购预算减少,其中货物采购预算金额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文印服务3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7辆,固定资产原值合计3833.28万元,累计折旧936.4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896.81万元。
2022年预算新增办公设备6台,办公桌椅20套,更新执法执车辆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本院编制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2022年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属于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及审判管理、车辆运维、雇员制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和中央和省交办的重特大案件办理等特殊情况的经费保障。项目当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为424万元。项目长期目标: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用。项目年度目标:保证各类案件质效,积极化解涉诉信访、群体性事件,加大扫黑除恶力度,与此同时,提高各类案件执行率,加强法院执行联动,有力化解“执行难”,规范执行行为并加强队伍建设。绩效指标包括:案件受理数、案件结案率等数量指标;案件发回重审率、交督办案件办结率等质量指标;正常审限期内案件结案率等时效指标;网络信访回复率、裁判文书上网率等社会效益指标。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我院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二)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指法院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红安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0日
1收支总表.pdf
2收入总表.pdf
3支出总表.pdf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pdf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pdf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pdf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pdf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pdf
9项目支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