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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华等30人涉黑案一审庭审结束

来源: 红安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19-08-15 16:00 点击量: 11578

      8月13日,历时两天的庭审,黄冈市扫黑办指定红安县审查起诉并审理的姜华等30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庭审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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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姜华多次参与赌博活动,为索要赌资,邀约同伙对他人实施非法拘禁,在浠水县产生一定恶名。为聚敛钱财,姜华伙同他人于2006年成立浠水县洲扬公司。2007年10月起,姜华通过该组织形成的强势地位和影响,以洲扬公司“买断”长江浠水县兰溪水域、巴河水域经营权为由,强行要求两地水域从事黄砂经营的业主加入洲扬公司,从中非法收取“管理费”,并通过威胁滋扰、打砸不愿交费业主的经营设备,禁止其生产经营,逐渐形成了以姜华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庭审高效有序。整个庭审,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听取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举证、质证。庭审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有关规定,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主审法官始终精神高度集中,准确把握庭审焦点,有效加快了庭审进程,提前一天结束庭审。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2名书记员、6名检察官、34名辩护人参与庭审。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庭前准备充分。该案系目前为止全市涉案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县委、上级法院高度重视,多次协调各方、组织专案研讨,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晓明亲临我院指导案件审理。为确保案件审理顺利进行,我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审判、安保、宣传、后勤保障、督察等6个工作专班,投入资金对审判庭进行升级改造,制定完备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合议庭紧锣密鼓开展案卷审查等庭前准备工作,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固定证据,明确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为庭审活动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各方密切协作。为保障庭审顺利推进,在市中院和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从全市法院抽调囚车11台、司法警察91人、县公安局抽调警察20人参与押解、值庭、安保。首次启用全方位监控系统,网络管理员全程参与,实现庭审监控系统和安保系统的无缝衔接,全面实时精确查看交通、提押、庭审以及安保各方面运行情况。工作人员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保障各环节有序衔接、庭审顺利开展。后勤保障组周密进行引导,安排好充足的矿泉水、盒饭,全力服务好审判工作。

      姜华团伙涉黑案是我院近年来审理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人数最多、开庭用时最长的案件。该案的成功审理,充分彰显了我院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姜华案侦查专案组、全市人行系统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政法干警和被告人家属等500多人次旁听庭审,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因该案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我院将择日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