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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法院热情服务获赠锦旗

来源: 黄冈日报 时间: 2013-04-03 09:10 点击量: 1329

   黄冈新闻网(黄冈日报)消息 通讯员程顺英报道:“感谢法院,谢谢民一庭的法官,他们把当事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办,对待群众如同亲人,我非常感动。”3月28日上午,当事人余某、董某夫妇将一面写着“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办案,热情服务待群众如亲人”的锦旗送到红安人民法院,再三表达谢意。

   送锦旗的当事人,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去年5月10日,余某驾驶摩托车在红安县城关镇张家畈垸路段与罗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导致余某及摩托车上搭载的董某受伤。因伤情严重,余某进行了左小腿截肢手术,经司法鉴定,已构成五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罗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余某承担次要责任。去年12月6日,余某、董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罗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相关经济损失27万余元。红安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两原告各项损失20万余元。考虑到原告家庭经济困难的特殊情况,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主动督促被告保险公司迅速履行了赔偿义务。

   在诉讼过程中,腿脚伤残的余某每次来到红安法院,民一庭的法官总是主动搀扶他上下楼。拿到赔偿款的余某、董某夫妇,被法官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及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所感动,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这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