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上新集法庭远赴安徽省界首市巡回开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xml:namespace> 秦某某是我县杏花乡农民,王某某是安徽省界首市农民,两人于2007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8年1月8日生育一子。儿子满月之后,王某某外出一直未归。秦某某遂于2014年8月25日向我院起诉,要求与王某某离婚。 为使双方当事人免受异地诉讼来回奔波之苦,上新集法庭庭长程红斌决定到被告住所地——安徽省界首市巡回办案。8月27日,程红斌一行赶赴安徽王某某家送达诉讼材料并征得其同意,在王某某家就地开庭进行调解。王某某同意离婚,但提出其在安徽又生育了双胞胎儿子需要抚养,没有能力再支付与秦某某婚生之子的抚养费。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婚生之子由原告秦某某监护和抚养,随原告生活,抚养费由原告自行承担的离婚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案件得以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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