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安法院立案速裁团队调判处理了十四起劳务合同纠纷,成功帮助十四位民工解决讨薪难问题。
案例一:被告方某于2020年5月雇佣原告秦某等六人从事木工工作。完工后,方某与六原告进行结算并出具了欠条,但迟迟未按约定给付劳务费,在屡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六原告将方某诉至红安法院。
因六原告均系大龄民工,法律知识欠缺,诉讼能力较弱,故向县司法局申请了法律援助,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专职律师为六原告准备诉讼材料,同时建议其向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作出《支持起诉书》决定支持六原告的起诉。
我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和被告沟通了解到,方某由于资金紧张所以未按时支付劳务报酬,并非恶意拖欠。承办法官认为,双方矛盾纠纷不深,适宜通过调解化解矛盾,于是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方某希望六原告理解自己的处境和困难,让他可以分期还款,自己一定会准时将欠款给付到位。
最终,双方在我院的组织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立案速裁团队次日便将《民事调解书》送至双方。原告秦某临走时说道“我年纪大了,也不懂打官司要交什么材料,感谢司法局、检察院、法院的各位同志,帮我们解决了心头大事”。
案例二:张某等八原告诉宋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也符合法律援助及支持起诉的条件,但我院受理材料后,始终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遂委托兄弟法院代为送达诉讼材料。同时,检察机关还了解到,被告宋某尚有一笔即将收回的工程款在案外人解某处,于是我院立即与解某取得联系,将宋某对解某享有的33000元债权冻结,确保八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该系列案庭审时被告宋某未到庭,我院已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作出判决。
小事连民心,小事系全局。今年以来,依托红安县人民法院、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红安县司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支持起诉协作配合的机制》,三部门协同联动、优势互补,为多名讨薪难的民工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下一步,红安法院将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高度重视涉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的办理质效,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