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史学习教育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红安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日常工作之中,切实将学习理论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

于3月17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8名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代表受邀参加座谈,会议通报了该院党史学习教育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征集到加大基层普法力度、做好典型宣传等6条建议。经认真梳理、专项研究,进一步调优了司法服务举措。
分别在红安法院官方网站开辟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在微信公众号开通网上立案,全面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云庭审”等线上便民司法举措,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诉讼事项。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速裁工作,诉前调解86起纠纷,速裁114起案件,平均办案周期24天,有效降低纠纷化解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
全面推行院领导带队接访、带案下访制度,畅通民意渠道,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党组书记、院长石卫国深入县上新集镇综治中心接待来访群众,教育疏导群众消除法律认识偏差,引导来访者理性维权。
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园区企业进行深度调研11次,实地查看企业生产车间,详细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问题。征求对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解答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疑惑19条,为企业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开辟执行绿色通道,综合运用电子送达、网络查控等手段,有效破解人难找、财产难寻等问题。执行涉企案件44起,执行到位标的3.5亿元。全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实行一案一卡、一卡一策,尽力将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21起涉企案件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行业监管,促进社会治理。如该院审理的被告人曾某诈骗医保案,依法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并向县医保局发出司法建议。获县医保局赠送“秉公办案怀爱民之心,执法如山办惠民之事”锦旗。该案被国家医保局评为2021年首期欺诈骗保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