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至13日,我院再次派出16名执行干警赴麻城集中攻坚“百日交叉执行活动”,并成功执结5件案件,其中全部执结2件,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3件,执结标的50.99万元。
自“百日交叉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我院通过院领导率队集中执行和个案沟通协调等方式,已有5件案件当事人自觉履行了法律义务。其它15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则以种种理由规避法院执行。为在上级法院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院领导及时组织执行干警召开活动推进会,对尚未执结的案件逐案进行分析研判,并结合当前特殊时期及时调整执行方案,最大限度地促使案件化解。
被执行人刘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得知刘某某现阶段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支付20余万元的欠款,但对任某某享有到期债权。执行干警遂将该案外人任某某找到法院,要求其积极配合清偿债务,避免刘某某将其诉至法院,而势必扩大其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案外人任某某在干警耐心细致的劝导下,主动还清了欠款,案件得以执结。
被执行人董某某、熊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7万余元,经网络查询,二被执行人均无现金给付能力,经营的小型砖厂仅能勉强维持运转,且因事故已赔付现金数十万元,除1套房屋外确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若处置该房产,明显超过执行标的额。执行干警经多方打探,获悉被执行人在另一诉讼案件中,还对本案申请人负有20余万元的偿还义务。为便于本案执行,执行干警决定将两案合并处理。经协调,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自愿将房屋交法院处置,以偿付所有欠款,申请人亦满意地撤回了本案执行申请。
被执行人江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江某,江某均以其欠账未收回,暂无履行能力为由拖延执行。为震慑江某,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迫于被拘留的风险,江某的亲戚东拼西凑筹来1万元,并承诺一周内筹齐余款。鉴于江某履行义务的态度诚恳,执行干警暂缓对其司法拘留,给其合理时间筹措款项。
另外几起案件,执行干警多措并举,因势利导,被执行人当即交纳了部分执行款,并对余款的履行作出了承诺或担保。在上述案件的处置中,我院执行干警有勇有谋、刚柔并济,既有效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也节约了诉讼资源,同时还避免激化矛盾,引发次生事件,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