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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我县召开

来源: 不详 时间: 2013-05-13 00:00 点击量: 282

5月10日至11日,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我院召开。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正军、省高院刑二庭、刑三庭、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倪贵武和孝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晓萍、我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田胜辉,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律,麻城、团风、大悟、红安法院分管院长及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各法院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汇报。我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田胜辉在会上致欢迎辞。在听取了我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后,崔正军对我院刑事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红安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同大别山其他革命老区法院一样,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较好地发挥了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刑事案件质量、审判效果以及干警精神风貌总体良好,刑事审判工作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

崔正军对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继承发扬大别山革命老区优良传统,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精神区位。要继承“万众一心,紧跟党走”的优良传统,要秉承革命时期“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要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要发扬“敢为人先”的创造精神,办好每起案件,推动法院工作提档进位。二是要全面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服务和保障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要牢牢把握试验区建设“四个大别山”的总体目标和“三步走”战略任务,重点围绕审判工作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认真研究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好土地流转、环境保护、园区建设等领域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干扰重大工程项目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要全面提升司法能力,进一步适应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需要。要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严格执行宽严相济政策,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和量刑规范化改革,严把案件质量关,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提高庭审驾驭和文书制作能力。四是要充分认识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法院党组要始终把刑事审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充实刑事审判力量,完善刑事审判机构和组织建设,加大物质装备保障力度。

崔正军一行还参观了我县七里坪长胜街、七里坪革命法庭、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纪念馆,董必武纪念馆,对我县丰富的红色历史资源及法律文化资源赞赏有嘉,兴趣浓厚,他希望我院要利用和宣传好这宝贵的资源,推动红安法院审判工作的发展及提高红安法院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