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8日上午,我院召开“务实清廉、为民司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黄明律作动员讲话,县委第十二督导组到会进行指导,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平辉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黄院长指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有效途径;是实现法院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大局服务的有力保障。要求全院干警: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要不折不扣地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查摆“四风”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坚持领导带头,强化督促检查,注重实效,把握节奏,确保把“规定动作”做到位,把“自选动作”做实在,确保活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督导组组长卢祖忠在讲话中对我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在“两会”后第一时间启动教育实践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我院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卢祖忠强调,要正确把握中央、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要准确把握活动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载体活动,切实解决“四风”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会上,还对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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