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案件报道

繁华商街门店被占 四载执行物归原主

来源: 不详 时间: 2013-05-13 00:00 点击量: 279

5月16日,位于我县最繁华的商业街——民主街的两间被占门店,经我院执行局多方做工作,四被执行人主动退还,物归原主。6月21日,申请人红安县农行向我院执行局赠送 “四载积案阻力重重,执法如山终解难案”锦旗致谢。


侵占门店的四被告原均系原告职工,因企业改制对买断补偿不满意,进而租占原告门店两间,拒不退还。原告无奈于2008年向我院起诉,请求返还原物。我院经依法判决,被告仍拒不退还。农行遂申请我院强制执行。我院执行局先后做调解工作达十几次,其间还对部分被执行人依法进行了司法拘留,历时近三年仍未取得效果。


考虑到两门店位于我县最繁华的商业街,属黄金地段,如再得不到执行,对申请人将会造成不小的损失;另一方面,由于四被告系原告先前职工,采取强制措施强行腾退,可能会激化更大的矛盾。为此,分管执行工作的李国彬副院长多次召集执行局干警商讨对策,经过周密部署,2011年4月15日,我院执行局召集四被执行人到红安县农行进行协调,经过宣传法律,摆道理,讲明后果等一系列工作,终于促使申请人红安县农行与四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5月16日,四被执行人自动退还了所侵占的两间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