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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民工含泪谢法官

来源: 不详 时间: 2013-05-13 00:00 点击量: 340

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暨“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中,永河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快审快执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刘某系我县永河镇人,2008年4月,其承包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电力厂工程,在施工期间雇佣年近六旬的永河老乡刘端立为该工程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经结算,承包商刘某应付农民工刘端立工资11000元,刘某向刘端立出具了11000元欠条一份。此后,刘端立多次催要,刘某一直拒付,见索薪无望,刘端立于2月23日向我院起诉,要求追回自己的血汗钱。

受理案件后,分管副院长周叔敏高度重视,要求永河法庭以最快速度审结此案,让农民工在第一时间拿到血汗钱,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刘某在审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导致该案无法进行当庭调解,承办法官程军华依法缺席审理了该案。案件宣判后,程军华没有一判了之,得知刘某在武汉的线索后,立即找到刘某,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但刘某以刘端立的外甥要债时拿走其手机为由,拒绝调解,并扬言要报警。程军华对双方是非责任进行准确分析认定,把双方争议及时引导到法律调整的轨道上来,通过细致地开导,耐心诚挚地说服,刘某的态度终于发生转变,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由刘某立即支付给刘端立现金10500元,将刘某手机一部折款500元的调解协议,刘某当即交齐了全部执行案款,此时距该案宣判仅8天。当程军华将执行款交到农民工刘端立手中时,刘端立满含热泪地握着程军华的手,连声说:“谢谢红安法院!谢谢程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