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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来源: 本院 时间: 2012-05-11 14:22 点击量: 1086

   


孟青副院长组织召开执行行动动员会暨执行工作调度会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被执行人主动交纳社会抚养费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有效遏制违法生育及拒缴社会抚养费行为,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6月10日,我院利用高考期间大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利于案件执行的有利时机,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此次专项执行行动我院组织警力30余名,调动警车5台,涉及城区及2个乡镇13个村、22名被执行对象,收社会抚养费5万余元。执行行动邀请了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对现场执行过程跟踪报道,实行阳光执行。

为确保专项执行行动取得预期效果,我院成立了主管执行工作的孟青副院长为总指挥,以执行二庭为主体,执行局、执行一庭、法警队等部门配合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专班。6月8日上午,孟青副院长组织召开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动员会暨执行工作调度会,专项执行行动进行广泛动员,周密安排。

6月10日凌晨5时,孟青副院长亲自带领执行干警一起深入我县城区及七里坪、华河两个乡镇,在当地计生部门的配合下,进入被执行人家中,以说服教育为主,对言称家庭困难者告之可以计划分期付款。经过细致思想工作,2名被执行人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5万余元,部分被执行人计划分期付款,金额达18万余元;对态度恶劣者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司法拘留7人。

由于活动组织周密,执行规范,宣传到位,此次专项执行活动达到了“执行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