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有效遏制违法生育及拒缴社会抚养费行为,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6月10日,我院利用高考期间大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利于案件执行的有利时机,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此次专项执行行动我院组织警力30余名,调动警车5台,涉及城区及2个乡镇13个村、22名被执行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5万余元。执行行动邀请了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对现场执行过程跟踪报道,实行阳光执行。
为确保专项执行行动取得预期效果,我院成立了以主管执行工作的孟青副院长为总指挥,以执行二庭为主体,执行局、执行一庭、法警队等部门配合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专班。6月8日上午,孟青副院长组织召开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动员会暨执行工作调度会,对专项执行行动进行广泛动员,周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