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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擎法律利剑 力铲黑恶势力
——红安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来源: 红安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0-01-07 11:06 点击量: 357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红安法院牢记初心使命,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履职尽责,以雷霆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以铁腕之力严惩黑恶势力,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建设平安法治红安营造了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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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站位推进,强化责任担当

坚持以高站位、高标准、高质效为工作要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聚焦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8年8月21日,红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卫国在该院全体干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发出的战斗号令掷地有声。

为全面加强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该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石卫国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设立审判、督查、宣传、线索摸排、安保、后勤保障6个小组。

院长石卫国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第一责任,先后主持召开16专题党组会、工作推进会,对扫黑除恶斗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带头协调重点涉黑案件,统筹指挥重大案件办理,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结合红安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根据市扫黑办关于做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培育市的方案,逐项拟定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明确了推进专项斗争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每一位扫黑除恶战线上的干警对案件进展情况了然于胸。

建立扫黑除恶台账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案登记、跟踪、上报,指派专人担任扫黑除恶工作联络员,确保各个环节衔接有序。

严格落实报告、通报制度,及时按规定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上级法院报告涉黑涉恶案件的简要案情、审理进度和工作动态。

将扫黑除恶学习作为支部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组织全院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签订扫黑除恶公开承诺。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由院纪检监察进行检查督办。为全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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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重拳打击,严格依法严惩

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事实多、罪名多、人数多、难点多、争议多等特点,坚持“精准审判、快审快结、依法严惩”原则,依法高效快速审理涉黑恶案件,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93件691人,审结494件678人。受理审结涉黑恶案件5件63人,打掉恶势力团伙2个,恶势力集团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51人,对涉黑案件首犯姜华判处有期徒刑24年,有效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净化了基层组织生态。

适用《人民陪审员法》,组建由4名人民陪审员和3名审判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公开审理杨蕾、姜华、徐文虎等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涉黑恶案。依法为无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充分保证被告人诉讼权利。每起涉黑恶案件庭审前夕均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方案、安保方案、后勤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保障特殊情况能够及时处置到位。县四大家主要领导来院观摩审判工作。

市扫黑办指定我县起诉审查并审理的姜华等30人涉黑案,因案情重大复杂,证据繁多,仅梳理事实、归纳证据就需大量时间和精力。合议庭主动放弃节假日,连续加班加点开展案卷审查,先后6次召开庭前会议固定证据,明确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有效提升庭审效率,提前一天结束庭审,受到社会各界一致点赞。庭审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一审公开宣判该案,展示出该院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实际行动。

由顺利审结全县首起涉恶案——杨蕾涉恶团伙案,打响全县扫黑除恶第一枪,到严厉惩处全市涉案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姜华涉黑团伙犯罪分子,红安法院紧紧依靠县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指导支持,凭籍队伍精湛的业务技能和优良的司法作风,书写了一份坚守法治的扫黑除恶答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战果持续扩大,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

坚持“打财断血”、“毁网破伞”并重,严格依法适用财产刑、处置涉案财产,追缴违法所得达2亿余元,现金9187.56万元。依法追缴姜华涉黑团伙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逾两亿;依法查封、扣押、收缴徐文虎涉黑团伙房屋多处、车辆多台;并收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坚决打掉涉黑恶组织经济基础,斩断犯罪的利益链条判决之后社会反响良好,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严厉惩处5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打财和破伞两项指标均位列全市前列。

“扫黑除恶不是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红安法院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公安等部门协调对接,构建捕侦、公诉与审判无缝衔接机制。组织力量在侦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为涉黑恶案件的事实认定和证据收集等提供必要的参考意见、建议,凝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思想共识,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起诉之前,避免指控事实与法院有较大差距。

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强化案件的分析研判工作,确保在各项重大问题上统一标准,推动案件依法高质量办理。

健全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各审判团队在办案过程中提高敏锐度,注意案件中是否涉及相关线索、案情,及时向分管领导、院党组汇报,强化组织研究,拿出具体工作措施,并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联动机制。积极应对因扫黑除恶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向县扫黑办移送线索6条6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违法违纪线索10条12人,有效凝聚扫黑、“打虎”、“拍蝇”工作合力。

组建扫黑除恶宣讲团,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开展扫黑除恶法制讲座,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创造家喻户晓、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环境。拓展媒体宣传的平台和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扫黑除恶进展情况,揭露黑恶势力罪恶行径,对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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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治理,防范黑恶犯罪

在做好黑恶犯罪案件审判的同时,红安法院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入推动专项斗争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组织全院认真摸排近3年未结刑事案件以及已结民商事案件,并对近3年缓刑、假释、另案处理人员逐案摸排,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线索

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在审理黄砂开采领域一霸姜华等30人涉黑团伙时,发现该黑势力团伙头目姜华原任职的浠水县人行在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诸多漏洞。该院向浠水县人行发出司法建议书,针对性提出规范建议,浠水县人行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及时回函表示将加强监管。此举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对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进行法律把关,采取违法犯罪情况负面审查方式,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人员尤其是黑恶势力渗入村级两委班子。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形成标本兼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造浓厚氛围,持续发动群众

在本院大门显眼位置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揭发黑恶势力问题线索,制作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并在诉讼服务中心入口处摆放;院机关及各基层法庭广泛悬挂、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横幅;采取微信推送、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等方式普及扫黑除恶知识,让人民群众在诉讼之前、在每个工作日均能接受扫黑除恶法治宣教。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庭审直播的方式依法公开审理过程和宣判结果,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发挥庭审教育的警醒、震慑作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相关单位旁听庭审参加人数达2000余人次,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组建扫黑除恶宣讲团,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讲座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以多种形式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创造家喻户晓、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环境。

通过拓展新媒体宣传的平台和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扫黑除恶进展情况,县电视台连续两天播报杨蕾案审理新闻、第一时间播报姜华、徐文虎、王院明等案审理新闻,揭露黑恶势力罪恶行径,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对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以看得见、感受到的实际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强化舆情处置。对有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按照“三同步”原则,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稳控,同步报告,同步应对,同步处理。在姜华等30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庭审中,该院法警发现有网站记者受姜华父亲雇请在庭审现场秘密拍照,准备发回网站让社会相关人士对庭审进行评判,企图制造舆情影响乃至左右司法审判,该院果断予以制止,在市、县公安机关积极配合下,收缴300万元赃款,将舆论话语权牢牢把握在手上,确保依法独立审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了深水区、攻坚期,做好下阶段工作,对于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至关重要。红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卫国表示我院将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黑恶不除誓不收兵的魄力和勇气,以“五加二、白加黑”的担当和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办案节奏,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