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6日上午,杏花法庭新办公楼正式投入使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平辉,党组成员、副院长孟青,党组成员王业金,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周涛实地参观审判大楼的功能布局、硬件设施,并与法庭全庭干警召开座谈会。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周涛同志代表辖区党委、政府对新办公大楼投入使用表示祝贺,对多年来杏花法庭紧紧围绕辖区党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辖区党委政府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法庭的沟通、交流、配合,为法庭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环境条件,共同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捍卫司法的权威和尊严,维护社会稳定。
李平辉代表院党组向当地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法庭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勉励法庭全体干警以搬迁新址为契机,紧密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继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保障基层的职能作用,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提高司法为民水平,不辜负各级领导的期望,为城关镇和杏花乡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为推进辖区平安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原杏花人民法庭办公楼建于20世纪90年代,无法按照《人民法庭建设标准》要求设置审判用房,严重制约了法庭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在上级法院及县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院党组决定将原老法院司法技术楼改建成杏花人民法庭审判楼,并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
改建后的杏花人民法庭新办公楼,建筑面积1000余平方米,设置有立案大厅、审判庭、调解室、办公室、会议室以及食堂等,配套设施齐全,物质装备先进。新办公楼的投入使用,不仅改善了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更为该庭司法为民,便利群众诉讼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