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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法院占店法庭:“妇女维家”女子法庭绘就家事审判好“枫”景

来源: 审管办 时间: 2024-07-24 16:37 点击量: 1019

主席故里,美丽高桥,这里走出了原国家主席李先念、原国务院副总理陈锡联和《亮剑》原型人物王近山等58位将军。位于这片“红土地”上的红安县人民法院占店人民法庭,其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均为女性,在“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过程中,她们充分发挥女性温柔坚韧、细致耐心的优势,以柔性司法化解婚姻家事纠纷,打造“妇女维家”工作品牌,绘就家事审判好“枫”景。

专业力量强保障,护她“身有所栖”

“还没离婚,他就多次让另外一个女人住进家里。我常年患病,现在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2024年2月,原告柯某一纸诉状将其丈夫袁某告上法庭。占店法庭受理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袁某同意离婚,但前提是要将其名下未过户的车子和房子都给孩子。面对袁某的“耍无赖”,柯某难以抉择,几近崩溃。眼看弱势方遭到“道德绑架”,承办法官文娇选择以开庭的方式审理此案,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原被告共有的房产归原告所有。

“‘妇女维家’工作室成员均由工作经验丰富、善于进行心理疏导和沟通的女性法官组成,专门负责化解家庭成员之间的婚姻、赡养、分家析产等矛盾纠纷。”红安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自占店法庭转型为家事审判专业审判庭,成立“妇女维家”工作室以来,共审理离婚、继承等家事纠纷335件,调撤166件,调撤率49.6%。2023年,该庭家事纠纷化解工作法被湖北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

能动司法显温度,共促“幼有所育”

“那你还想不想读书上学呢?”“想啊,做梦都想……”2024年5月,一起离婚案件闹到了占店法庭。承办法官文娇在阅卷时发现,原告女方和被告男方有一婚生女,自出生起就患有“兔唇”,长大后被认定为三级残疾,现处于高中辍学状态。考虑到原告和被告没有特别大的矛盾,于是法官判决不予离婚,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温馨提示》。判后,文娇四处奔走,帮助女孩申请救助。在她的积极沟通下,县政协委员爱心互助协会给予了女孩助学资金,教育局帮助女孩恢复了学籍。

“失去家庭和学校的庇护,孩子极有可能受到不法侵害,或者误入歧途,最后导致‘一案’生‘多案’,家庭问题变社会问题。”占店法庭庭长文娇说,“做好家事审判,对于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有重要推动作用。”

占店法庭在家事审判中发挥能动作用,以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立足审判职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法庭还积极延伸职能,近年来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法治宣教活动30余次,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10余份,确保涉未成年权益保护的家事纠纷案件案前教育有效、案中保护有力、案后帮扶有方。

庭所共建聚合力,保障“老有所养”

“我现在生活有保障了,两个儿子每月都在按时支付赡养费。”面对法官和村支书的上门回访,年逾80岁的盲眼老人邓某感激地说道。2024年1月,邓某因赡养问题将两个儿子诉至红安法院。占店法庭受理后,通过“法庭+司法所+村委会”调解模式,三方共同做工作:由法庭负责联系远在新疆定居的小儿子、村委会负责做好大儿子的思想工作、司法所派遣专人调解,调解成功后法庭出具司法确认书,调解不成转入诉讼程序。最后,在亲情感召和释法析理下,原、被告达成赡养协议。

“‘庭所共建’能够让法官、调解员、律师、‘法律明白人’形成优势互补,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多元化解。”高桥镇司法所所长吴天华说。

近年来,占店法庭在不断加大与基层单位的协作力度,在家事纠纷中引入15名乡贤、五老、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作为特邀调解员,集众人之所长共同参与调解。此外,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多的问题,占店法庭定期组织“法治观影”“湾组夜话”等活动,为夏夜纳凉的村民讲上一堂“法治公开课”。

“法律是理性的,但不是冰冷的;司法是严肃的,但也可以有温度和感情。”占店法庭的女干警们以其独有的女性魅力和巾帼柔情,在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基层治理、守护公平正义的司法实践中赢得了“巾帼爱民、不让须眉”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