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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新集法庭调解工作上水平

来源: 本院 时间: 2012-06-19 14:20 点击量: 422

   

上新集人民法庭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暨“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中, 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审理民商事案件注重依法积极调解,今年一季度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5%,上诉率为零,真正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有力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及广大群众的赞扬。


一、完善调解机制。法庭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所建立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机制,初步形成覆盖全乡镇的诉调对接的“大调解”格局。同时建立立案调、送达调、开庭调、庭后调的全程调解工作体系,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使大量的民间纠纷及时解决在基层,大量的社会矛盾妥善化解在农村。


二、强化调解责任。案件调解率能否上升,关键是审判人员要形成合力。该庭在进一步强化案件承办法官第一责任的同时,将调解责任分解到案件处理的每一个人,做到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审判员、庭长人人有责任,有任务。审判人员调解案件,书记员积极配合,疑难复杂、处理难度大的案件,庭长、分管领导帮助做工作


三、加强学习实践。通过开展调解经验交流,加强法官的调解工作能力。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暨“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法庭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通过公正廉洁司法,让人民群众信仰法律、信赖法官,从而促使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案结事了”。


四、讲究调解方法。在调解工作中注重换位思考,主动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顾虑。针对我县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如何运用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或是担心调解协议不能得到履行,对调解存有顾虑的情况,法官在调解中主动为当事人设计执行调解方案的保障措施,努力促成调解。对于当事人分歧大、调解困难的案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采用调判比较、换位思考、借助外力、案例提示等多种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寻找突破。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上新集法庭今年的调解工作已经高点起步,他们将不断建立健全各种便民、为民措施,努力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