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八里法庭成功和解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交通事故双双致残的当事人握手言和。?xml:namespace> 谢某与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院于2013年4月判决被告徐某赔偿原告谢某经济损失58926.14元。因徐某系农民,事故发生后本人也受伤住院花费治疗费用五万余元,至今其头骨半边塌陷,无钱医治。谢某在县城租房照顾两个上学的子女,丈夫在外打工,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的钱都是借的,经济非常困难。为此,我院给予谢某2000元司法救助,但对她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分管院领导对此案的执行高度重视,要求八里法庭组织力量,妥善执结该案。庭长尹少安每两个星期带人到被执行人家中去一趟,既关心他的生活,又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还引导徐某换位思考做其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徐某认识了自己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两个月后,主动将其东拼西凑的2000元钱送到法庭,并恳请法庭做原告的工作缓一缓。相对于5万余元的执行标的,2000元尽管太少,但至少被执行人肯主动履行了,申请人谢某看到了希望,安心等待法庭执行。 8月31日,申请人谢某因女儿要上大学,急需用钱,再次找到法庭。见此情况,尹少安带上申请人一起到被执行人家执行。一是让申请人亲身体会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处,二是让被执行人感受法院执行的决心。连续三天,法官们一早带申请人赶到被执行人家中,下午五六点钟再回。被执行人徐某一位在县城做生意的亲戚得知此事,主动拿出一部分钱,并发动左邻右舍资助,为徐某凑齐了25000元,余款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这起看似无法执行的案件终于化解。?xml:name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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