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雷霆行动”启动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大非法采砂、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力度,切实增强执法震慑力。
一是加强环境案件的审理执行力度。对非法采砂、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开辟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绿色通道,妥善审理涉及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的排污侵权、损害赔偿案件,高效处置环保污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结合具体案例,及时向县委、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指导。通过案例指导、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按照全县“七五”普法要求,大力开展群众性环保宣教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四是加强环境执法联动,与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定期座谈、信息通报等多项举措,不断探索资源环境司法保护长效机制,形成联合惩治环境污染的合力。五是加强源头治理。通过法官下基层等途径,积极开展环境纠纷排查化解、法律咨询等工作,减少污染环境案件的发生。
“雷霆行动”开展以来,我院共审查、执结非法采砂、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件,涉案标的近400万元。有效化解官民矛盾,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