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我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暨培训会。向李琴等52名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洪武,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律出席活动。
会上,黄院长首先对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他表示,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做到: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强烈的职业自豪感和责任感;二是要牢记使命,遵守法纪,珍视荣誉;三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
韩洪武副主任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司法环境有着十分重要意义。要求新任人民陪审员:一是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二是要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形象;三是要切实履行陪审工作职责;四是要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
任命仪式结束后,我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鹏,党组成员王保国,行政审判庭庭长万福红分别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授课。
加上此前任命的12名人民陪审员,我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64人,人民陪审员与法官配比1:1,完成了最高法院关于基层法院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翻一番的“倍增计划”目标,为审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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