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安县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的多番努力下,积极促成双方以调结案,让“两难”变“双赢”,切实维护了涉案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18年6月至10月,被告武汉某钢护栏公司多次向原告湖北某铝业公司采购铝型材材料,经结算,被告公司共欠原告公司货款145394元,后双方补签《铝型材购销合同》。原告公司称被告公司违约,遂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梳理,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电话联系,了解他们的诉求与困难。原告称被告一直未支付剩余货款,要求尽快支付。被告满腹委屈的向法官表示,原告未足额提供质保金,几次货物都短秤缺量,被告垫付的运费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开模费应从货款中扣除。双方因争议较大,始终僵持不下。

调解过程中,法官与两公司法定代表人面对面交谈,进一步听取双方的想法和意见,针对双方争议点逐一进行释法析理,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行业惯例等多个维度,为双方深入分析利弊,耐心引导双方寻求共赢方案。同时,法官积极协调双方就支付时间与金额、违约金等问题展开协商,寻找利益平衡点。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最终两家公司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公司同意分期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原告则表示体谅被告的难处,同意让渡部分权利,这起合同纠纷案件得以画上圆满句号,双方企业“握手言和”,重新回归正常的生产经营轨道,让“两难”变“双赢”。
结案不是审判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下一步,成安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深化举措,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