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平安红安、法治红安建设,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5月6日下午、5月8日上午,我院八里法庭、上新集法庭、华河法庭分别深入八里中学、二程镇张背山村委会、华河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和巡回审判到村组活动。这是我院继妇女儿童维权宣传月活动之后,强力推动法治宣传的又一重大举措。
送法进校园 促校园平安
在八里中学,八里法庭庭长程军华结合近年来红安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具体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全体师生具体讲授了什么是违法犯罪,如何加强自我保护,怎样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授课结束后,程军华与师生们热情互动,对同学们就自身困惑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现场接受县电视台采访的两位学生说:“提高法律意识,学法、懂法、守法,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尤为重要,通过今天的活动,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懂得了如何加强自我保护,希望这样的活动多开展”。
在华河中学,华河法庭副庭长殷福元以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和防止违法为主题,从学法、守法的意义和目的,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与联系,违法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点,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杜绝和改正严重不良行为等六个方面为全校师生作了精彩授课。
两个中学的校领导均对我院深入校园开展法律宣讲活动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希望我院今后更多开展此类活动,不断助推平安校园创建。
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全院其它6个基层法庭将以你追我赶的劲头,陆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努力打造具有红安法院特色的法治宣传品牌。
巡回审判到村组 法治宣传全覆盖
原告刘某某、严某某之子因交通事故死亡,两原告将儿媳诉至我院,请求分割其子的死亡赔偿金18万元,并与儿媳共同保管孙子应获得的赔偿款。上新集法庭考虑到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呈不断上升趋势,该类案件在当地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且两原告到法庭参加诉讼极为不便,决定邀请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到当事人所在的二程镇张背山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在庭审调查和庭审辩论结束后,法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村组干部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组织当事人亲属共同进行了多轮法庭调解。但因双方当事人分歧过大,该案未能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与值庭法警共同向参加案件旁听的村组干部、人民群众发放了相关法治宣传手册,并对群众提出的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涉法问题进行了解答。整个活动井然有序,得到了当地干群的一致好评。
为尽快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新集法庭运用“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及时对该案作出了判决。
为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打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院党组要求所有审判业务庭,都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选择典型案例,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展巡回审判。今年以来,该院已开展巡回审判76次,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村组,同时对人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