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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温馨提示》

来源: 占店法庭 时间: 2024-04-23 16:50 点击量: 415

4月18日,红安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该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基本案情

    甲与乙于 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长女小美,次女小佳。2024年,甲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并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故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法院审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甲乙因感情问题经常争吵,小佳现正处在中考的关键期,长期在校寄宿,甲乙作为父母对孩子的陪伴较少。考虑到甲、乙因婚姻问题对孩子带来的影响,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温馨提示》,提示甲、乙应当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重视家庭教育,关心爱护未成年子女

法官提示

家庭是一个温暖的港湾,是为孩子提供无尽爱与关怀的泉眼。一个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是孩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请每一个人都珍惜婚姻、珍惜家庭、珍惜亲情。在婚姻生活中,双方应多一份理解,少一份责备;多一份包容,少一份争吵;多一份关爱,少一份冷漠;共同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父母对他们的爱不会变化,从而增进家庭及社会的和谐。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近年来,红安法院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走访调查,向没有尽到教育看管责任的监护人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司法建议函等,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下一步,红安法院将依据最高院发布的《意见》要求,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保护工作,引导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消除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