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红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卫国在省高院举行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授牌交接仪式上接受了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转授的荣誉证书,这是位于七里坪镇和平街的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迄今获得的第三个国字号荣誉。

1924年,按照董必武指示,成立七里坪革命法庭。首任法庭主席为张南一,法庭人员全部由优秀共产党员组成。1928年3月,法庭主席张南一由于叛徒出卖而被敌人杀害,七里坪革命法庭被迫停止活动。1930年2月,黄安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在法庭原址设立了新的黄安县革命法庭,审判重点为破坏鄂豫皖苏区生产建设的反革命政治犯、经济犯。1931年11月7日黄安县更名为红安县,黄安县革命法庭也随之成为红安县革命法庭。法庭主席由县苏维埃政府主席闵丹桂同志兼任。审判类型从单一的刑事案件,扩大至民事案件。1932年10月,革命法庭随红四方面军撤出七里坪。红军被迫长征后,留下来的党组织继续用革命法庭的名义惩治凶顽,极大地打击了反动派的嚣张气焰,鼓励着革命群众的斗志。解放战争时期,成立了红安县人民政府法庭,由时任县长马友才兼任庭长,直至全国解放。

2004年5月15日,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首届年会的专家,一致认为七里坪革命法庭系我党历史上建立时间最早、内部机构最健全、审判程序最规范、影响范围最大的革命法庭,为“中国革命第一法庭”。
为保护利用好革命文物,1988年1月13日,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被国务院列入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充分发挥七里坪革命法庭的思想教育功能,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将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命名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2020年12月,全国普法办将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这既是对共和国法制根魂的尊崇和弘扬,也是革命老区的光荣和骄傲。对继承和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白驹过隙、岁月如梭。转瞬之间,中国共产党即将迎来百年华诞。承载了人民司法事业良好开端的七里坪革命法庭,见证了新中国审判事业的发展变迁,让党徽和法徽在红安法院交相辉映。征途漫漫、惟有奋斗。红安法院将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奋力谱写新时代法院工作新篇章,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