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上新集法庭到广西南宁开展巡回审判。?xml:namespace>
徐某某与姜某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因性格差异,经常发生争吵,姜某某以外出打工为由离家出走,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徐某某遂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被告未到庭。承办法官经调查被告同乡,得知了被告在广西南宁打工的具体地址。为查清事实,切实化解矛盾纠纷,该庭决定赴广西巡回审理此案。
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双方当庭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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