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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细致做工作 依法调解结硕果

我院八里法庭通过调解成功使一招商引资企业与原告握手言和

时间: 2012-12-24 14:07 点击量: 366

 

在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暨“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不断加深服务经济发展的深度与广度,加大涉企纠纷的调解力度,以和谐方式妥善化解涉企纠纷,受到涉案企业的称赞。近日,我院八里法庭庭前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标的额较大及意见分歧大的涉企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原告殷某某于2011年12月5日承建被告董某的药厂厂房及办公楼,施工结束后,董某下欠原告工程款11万元,另外,原告按董某要求增加的部分工程量尚未结算工程款,殷某某在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董某起诉至我院,要求其给付下欠工程款16万余元。受理该案后,八里法庭庭长阮向南了解到董某药厂系招商企业,认为此案如果经审判直接判决的话,可能会影响到招商引资企业的形象,不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调解结案为此案的最佳解决方式,阮向南高度重视此案的处理,决定亲自承办该案。

阮向南首先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经分析认为,该案虽然标的额较大且双方意见分歧大,但仍有调解的可能,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于 6月13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中,双方对增建工程的价款意见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阮向南没有放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利弊得失,要求被告积极面对该纠纷,维护企业信用度,推进自身生存和发展,希望双方互谅互让消除隔隙在阮向南的悉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了增建工程按26000元结算,加上下欠工程款11万元,被告共给付原告工程款13.6万元,被告于当日支付10万元,余款于同月18日付清的调解协议。

协议签订后,被告董某已依约自动履行付款义务。该案的快速结案,在保障招商引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工程正常推进的同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