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7日,我院觅儿法庭成功执结一起逃避履行赡养义务案,彻底平息了这场持续多时的家庭纠纷,使已支离破碎的亲情得到弥合。
73岁的钟某某瘫痪在床,膝下有三子,分别为乐甲、乐乙、乐丙,三子因赡养问题互相推诿,起诉至本院。案件判决后,乐乙仍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并长期手机关机。
执行人员通过查询银行存款,查找到乐乙之妻王某某帐户有定期存款40000元,当即前往鄂州对该款予以冻结划拨,并将执行到的4571.75元标的款交到钟某某手中。
乐乙得知其存款被法院划拨后,于4月7日来到法院,在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下,乐乙对逃避赡养义务行为表示忏悔,同时向法院作出了愿意自觉履行后期赡养义务的书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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