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案件报道

我院上新集法庭到云南监狱巡回审判离婚案

来源: 本站原创 时间: 2014-06-17 00:00 点击量: 307

   

611我院上新集法庭两名法官风尘仆仆赶赴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巡回审理一起服刑人员的离婚纠纷案件,并成功调解。

原告吴某某系我县上新集镇人,因交通事故致残,被告李某因触犯刑法,被判处死缓,在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服刑。受理该案后,上新集法庭多次与李某服刑的监狱沟通,联系开庭事宜,在取得原被告双方和监狱方面的同意之后,上新集法庭决定到监狱巡回审理该案。庭审中,李某也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确实对不起家庭,同意离婚,其仍需服刑20年,要求吴某某每月支付其生活费用300元,但原告车祸致残后,自身生活尚且难以自保,调解工作困难重重。承办法官找到双方三个子女均已成年的突破口,召集其子女一起做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三个子女愿意共同负担李某生活费用,最终,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