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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集中学习活动

来源: 本站原创 时间: 2014-03-06 00:00 点击量: 299

34下午,我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次集中学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黄明律主持集中学习,院务会全体成员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省委第七督导组组长张达华在红安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会上的讲话,县委书记余学武同志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同时结合法院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学习、改进司法作风服务群众,推动工作发展进行了讨论。

黄院长对集中学习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格学习纪律。全体干警都要参加学习,集中学习期间实行签到制度,确实有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经领导批准,假后要进行补课,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二是要丰富学习内容。坚持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带着问题加强针对性学习,带着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三是要注重学习实效。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积极撰写学习体会或调研文章,确保学习教育不虚、不空、不走过场,为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按照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学习计划安排,我院将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领导上党课、专题讲座、观看专题片、学习文件讲话选编、阅读相关书籍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教育学习活动,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有序开展。